
新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6月23日在新兴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新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巫永均
2019年检察工作情况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使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积极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98周年、纪念“五四”运动等系列活动,激发干警爱党爱国热情。
(二)加强党建工作。落实“三会一课”, 开展检察长讲党课、送学到基层及走访慰问老党员、学雷锋、祭英烈、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党建活动日15次。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微信群等载体加强学习,打造“先进党员榜”,增强党员的责任担当意识。
(三)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整治“四风”。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严肃纪律作风,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办案安全,严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组织干警到省检察官学院、武汉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地培训;同时,构建新检论坛、指导性案例研讨会等交流平台,不断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
(五)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录工作,全面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模式,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以体制改革激发检察内生动力。
二、护航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全力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一)服务三大攻坚战。一是坚决打击金融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对集资诈骗、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高利转贷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2件2人,起诉7件10人,涉案总额累计达6.43亿元。同时,广泛开展金融法治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防范意识。二是助力脱贫攻坚。对符合司法救助的贫困户发放救助金2.5万元,并与县扶贫办联合制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办法(试行)》。加强智力扶贫,组织贫困户参加远程技能培训24人次,干警入户辅导学习45人次。三是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批捕4件6人,起诉7件9人。通过办理吴×文、陈×超等两件非法采矿案,共追缴生态资源损失金520.19万元,坚决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同时,积极参与创文、乡村环境整治等工作,助力宜居县城、宜居乡村建设。
(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批捕104件150人,起诉113件220人,为经济发展,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办案中,做到准确认定犯罪,依法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如在办理某企业的陈×荣、陈×荣涉嫌虚开发票案中,经审查,没有充分证据证实2名犯罪嫌疑人构成虚开发票罪,我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维护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服务民生民利。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6件,移送涉嫌销售假药犯罪案件4件。推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专项检查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并得到整改落实。关注民生民情,检察长通过深入调研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了茅园社区和平康社区群众“出行难”的烦心事。根据县委组织部门的要求,派出政治坚定、敢于担当的优秀青年党员干警到云吟村委挂任驻村“第一书记”助力乡村振兴并取得良好成效,该村被国家住建部评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第一批精选试点村。
三、推进平安法治新兴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掘进。批捕涉黑恶案件7件13人,起诉涉黑恶案件4件51人。受市院指定管辖,我院依法对省院挂牌督办的“3·01”涉黑专案被告人苏×荣等39人提起公诉,经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苏×荣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余38名被告人也分别获罪获刑,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我院通过网络、媒体及在广场、镇村等地开展宣传,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
(二)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84件399人,批捕225件30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56件368人,起诉274件441人。其中,对两抢一盗、故意伤害、强奸、非法拘禁、涉毒、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涉枪支爆炸品等犯罪批捕126件160人,起诉132件191人。成功起诉了首例县监察委移送的梁×华滥用职权、受贿案。实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案件办结时间平均缩短了12-18天。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所办案件的适用率逐月明显提升,到年底已达83%,法院有罪判决率为100%,在确保案件质量基础上,提高了办案效率,优化了司法资源。
(三)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捕9件14人,不捕6件6人,起诉8件13人,不诉1件1人;对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案件批捕1件1人,起诉2件2人。二是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我院首次到幼儿园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家长安全防范常识,受到教师家长一致好评。同时,联合县教育局对全县学校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进一步健全预防校园性侵害的机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三是加强检校合作,检察长及15名资深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活动,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犯罪发生。
(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积极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三个月内实体答复率100%。全年,我院办理控告申诉来信来访47件、刑事申诉案件4件、国家赔偿1件、民事行政监督申请4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发放救助金12万元,其中,救助未成年人4人,救助贫困户1户,彰显司法的温度。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成使用,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综合性检察服务。
(五)大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理。一是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对涉毒犯罪批捕27件29人,起诉26件33人;同时,开展禁毒普法宣传活动。二是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对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不捕2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诉4人;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罪或未成年人犯罪,在获得被害人谅解的前提下,建议法院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34人。三是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抓好联系点的综治维稳工作,深入各镇开展综治调研。四是强化社区矫正监督,对监外执行存在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5份,均得到采纳。
四、聚焦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纠正漏捕21人,纠正漏罪、漏诉19人,向法院提出抗诉2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8件,公安机关经审查后立案7件。我院在城南、新城两个派出所设立“侦查监督工作室”,并与县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对侦查活动的监督。
(二)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深入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份。做好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的服判息诉工作,办理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1件。加强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发出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1份。
(三)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件,其中,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审查终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对我县天堂镇“屋背山”被烧毁而未补种复绿的林地,向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职,使失火林地重新复绿。对位于稔村镇的××陶瓷公司倾倒、堆填固体废物致农田原种植条件遭严重毁坏的行为,我院向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此外,我院先后与肇庆市高要区检察院、江门市开平市检察院签署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制订了我市首个《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并发放首笔奖励金3000元。
(四)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联合看守所开展安全防范检查23次,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5件,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建国70周年之际,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办理特赦案件7件,确保特赦“不错不漏”。
五、打造公开公信阳光检务,确保检察权公正规范行使
(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一是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及重要案件办理情况主动向人大作专题报告,得到人大充分肯定。二是通过座谈、走访向人大代表汇报(通报)检察工作,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三是定期编发《新兴检察工作简讯》给人大代表和阳光检务联络员,让其及时了解检察工作动态。
(二)深化“阳光检务”。一是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者、民营企业、师生等160多人参加,对检察工作进行宣传。二是强化信息调研宣传,各类信息调研被各级媒体采用46篇,有2名干警在省级论文赛获奖;“两微一端”发布信息456条,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制作微视频《公益守护者》,提高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四是我院外部门户网站正式运行,是全市检察机关中第一个独立建设外网的基层院。
(三)深化普法宣传。一是深入开展法律“五进”活动、巡回宣讲、以案释法等活动20多次。二是以参加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为契机加强普法宣传,并以99.29分的成绩获得评议活动第一名,被评为“优秀”等次。三是在微信开辟“新检说法”、“今日我当班”等栏目,编印普法刊物《新检说法》10000册,加强法治教育。四是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释法,指引维权救济途径,并开展“走近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活动。
(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06条,重要案件信息35条,法律文书298份,文书公开率为130.7%。共接待辩护律师查阅案卷92次,案件信息查询305次。
2020年检察工作任务
(一)更加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永葆检察队伍的政治本色。
(二)全力服务发展大局。把县委中心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任务,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三)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平衡充分发展。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化检察环节综治维稳工作,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着力深化阳光检务,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深化检察体制改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完善办案组设置,健全“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提升办案质效。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坚持从严治检,素质强检,努力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