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疫情当前,在全国上下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之时,有人乘机利用疫情实施诈骗,破坏疫情防控大局。2月15日,我院依法批准逮捕一起借疫情销售口罩诈骗案件。
2020年2月份,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明知没有口罩出售的情况下,通过陌陌和微信APP虚假发布其有口罩出售的信息,并在网上下载口罩图片,引诱群众购买口罩,累计诈骗被害人人民币15000多元。公安机关于2月7日对该案立案侦查,我院于2月8日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引导侦查取证。2月14日下午,我院受理该案的审查逮捕材料。承办检察官对该案卷宗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涉嫌诈骗罪,于2月15日快速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这是疫情防控以来,我院首例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
疫情防控必须在法律框架内有序推进,这是法治现代化社会的基本要求。如今疫情防治正处于关键时期,全国人民正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然而犯罪嫌疑人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利用人民群众最迫切的防疫需求,实施诈骗,不仅造成了被害人的财产损失,更是无端制造了社会秩序的混乱,消弭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对此,我院严厉打击涉疫情有关犯罪案件,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努力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