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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面”监督,“心贴心”交流——我院开展人民监督员走访活动
发布时间:2023-12-15 18:13:58.0
来源:信息维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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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人民监督员的联系,促进人民监督员更好履职,连日来,我院走访了辖区内的人民监督员,以面对面座谈的形式认真征求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零距离接受监督。

走访中,检察干警向人民监督员通报了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人民监督员一直以来认真履职、关心支持检察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主动登门接受监督的行为给予高度评价,并结合自身履职经历,围绕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扎实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人民监督员苏坚慧:“我已连续担任两届人民监督员,县检察院组织的各类活动我基本都参加过。这些活动,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非常好,使我深入了解到检察机关的工作情况,也从中感受到检察机关为民服务的初心和温度。”

人民监督员张智慧:“人民监督员这个特殊的身份,是我向司法局主动申请的。通过深度参与检察机关组织的一系列听证、开放日、未成年人讲座等活动,我收获非常大。印象最深刻的是县检察院在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举行的法治讲座,检察官向我们详细介绍了‘隔空猥亵’这个概念,回家后,我与我的家人、孩子分享了讲座的内容,从那之后,孩子出门前、回家后我们都会问一问同学家里有什么人,有没有遇到什么特别的事情等等,这对于教育孩子方面有很大的启发。”

人民监督员赖欣彤:“我是一名人民监督员,同时也是新兴县人民检察院‘益心为公’的一名志愿者。我曾多次参加县检察院的各项活动,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在为民服务上下足了功夫。同时,近年来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将检察工作置于阳光下,使我对司法机关也有了更强的信心。”

今年以来,我院积极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办案活动,以“看得见”“听得到”“触得着”的法治形式,将检察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切实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和信任度。

人民监督员作为检察监督的“第三只眼睛”,是检察机关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接下来,我院将积极运用好“十种监督方式”,继续做深、做实人民监督员工作,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和内容,让检察工作在阳光下进一步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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